服务项目
邻苯二甲酸酯(PAEs)
产品介绍
邻苯二甲酸酯(PAEs)
1. 法源依据:
a. 欧盟REACH法规对邻苯二甲酸酯的管控要求;
b. 美国《消费品改进法案》(CPSIA) SEC108部分对邻苯二甲酸酯的管控要求。
c.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第2011/65/EU号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改写指令,即RoHS2.0。
2. 适用范围
a. 欧盟境内生产、作为中间体使用和销售及进口的物质、物品(法规、特殊物质豁免除外)。
b. 美国境内儿童玩具或儿童护理品中可触及的塑料材料或任何可能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的材料。
c. 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附件1列出的11大类电子电气产品及其相关组件、材料等,11大类产品包括:大型家电;小型家电;IT和通讯设备;消费性设备;照明设备;电子电气工具;玩具、休闲和运动设备;医疗设备;视频控制设备,包括工业监视和控制设备;自动售货机;上述类别未覆盖的所有其他电子电气设备。
注释:
1. 欧盟REACH法规—“儿童保育用品” 指任何有助于睡眠、放松、卫生、喂养儿童或可以让儿童吮吸的产品。
2. 美国CPSIA—“儿童玩具”指主要为12岁或12岁以下的儿童在玩耍中使用的产品;“儿童护理产品”指不超过3岁的儿童在睡觉、喂食、吸吮或磨牙时使用的物品。